我公司桂林国家高新区(象山园)新材料产业园二塘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根据项目建设需要,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单位进行采购公示,公示期2025年5月12日——2025年5月18日,具备相关资质的意向单位需到我公司报名及领取相关材料,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项目服务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桂林国家高新区(象山园)新材料产业园二塘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二)项目地点:桂林市象山区二塘乡;
(三)项目期限/采购限额:2025年6月完成项目水土保持验收工作,采购限额要求包干价不高于3万元;
(四)采购内容: 桂林国家高新区(象山园)新材料产业园二塘标准厂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水土保持验收服务单位
二、报价要求
参照《关于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咨询服务费用计列的指导意见》[保监[2005]22号]文件计费,下浮折扣率/优惠后金额报价,实际金额以合同结算/报价金额为准。
三、技术资质相关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二)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经营范围涵盖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一)报价要求:本次询价只允许有一个方案,一个报价,多方案、多报价的将不被接受;
(二)报价函要求:报价函必须密封加盖公章提交,具体报价材料要求到联系地址领取(未按材料要求的报价,采购人有权废标)。
五、成交原则
(一)采购人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合作单位;
(二)项目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报价人可以不对本询价函报价,但一经作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中选后也不得对价格进行任何增加要求。
六、其他事项
如有符合要求及有意参与的单位,请在2025年5月18日18:00前,提供书面报价文件送至桂林市象山区蔚思大厦3楼兴象公司,逾期不予受理。
请按要求报价,如有疑问,请按以下地址提前联系。
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蔚思大厦3楼兴象公司
报名电话:0773-****** 张先生
特此公示。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