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市级“赛马制”重点科技项目的管理与服务,根据《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及资金管理办法》(鄂州科技文〔2022〕40号)《鄂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鄂州科技文〔2022〕49号)等文件规定,鄂州市科学技术局将组织对2023年度鄂州市“赛马制”重点科技项目进行中期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2023年立项的4个市级“赛马制”重点科技项目:
1.发动机热端关键零部件激光加工工艺系统研究(******有限公司);
2.高性能钠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研发及产业化(******有限公司);
3.磁悬浮列车轨道用钢研发与应用(******有限公司;
4.5G通信高速连接器速率拓展技术研究( ******有限公司)。
二、评价内容
根据“赛马制”项目确定的评价指标进行评价,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任务书约定的预期目标完成情况,包括项目实施内容、预期技术成果、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指标完成情况;是否已取得国产替代等重大突破,取得新产品或新技术;
2.资金投入与使用管理情况。财政专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自筹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项目资金及账目管理的规范性;
三、评价方式
中期评价采取现场考察的方式。
四、评价材料
请项目单位对照“赛马制”重点科技项目任务书指标,填报中期评价报告,并于2025年6月15日前报纸质材料3份到市科技局政策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五、有关事项
坚持效果导向、成果导向,本次评价结果将作为项目是否进行继续支持的重要依据。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准备评价材料,做好现场评价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评审另行通知)。
咨询服务电话:
市科技局政策规划与资源配置科 027-******
附件:鄂州市“赛马制”重点科技项目中期评价报告
鄂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