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龙海区月港片区海澄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民政路、旧省道至海官线道路、大众北路提升改造工程答疑纪要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问:控制价xml未提供。
答:已上传系统。
二、外弃运距按10km计取。未按闽建〔2024〕9号文的要求明确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本项目预算审核符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按招标控制价文件和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行组价。
三、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施工员:2人(其中:市政施工员1人;水电施工员1人)“修改为”施工员:2人(其中:市政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四、招标文件第3章专用合同条款6.16补充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专款专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在施工合同签订后28日内发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给承包人,剩余部分按进度款同期支付(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拨款前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的支付比例同施工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承包人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 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五、招标文件第5章评标附件c:安全文明施工费以答疑发布的为准。
注:1、本答疑纪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问:控制价xml未提供。
答:已上传系统。
二、外弃运距按10km计取。未按闽建〔2024〕9号文的要求明确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本项目预算审核符合项目现场实际情况,按招标控制价文件和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自行组价。
三、招标文件第3章评标办法和标准第5项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施工员:2人(其中:市政施工员1人;水电施工员1人)“修改为”施工员:2人(其中:市政施工员1人;设备安装施工员1人)
四、招标文件第3章专用合同条款6.16补充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专款专用(该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在施工合同签订后28日内发包人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给承包人,剩余部分按进度款同期支付(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拨款前提供安全文明施工评价)。危大工程施工技术措施费的支付比例同施工当期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承包人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 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五、招标文件第5章评标附件c:安全文明施工费以答疑发布的为准。
(投标投价不得低于本表费率) | ||
工程名称:漳州市龙海区月港片区海澄乡村振兴建设项目-民政路、旧省道至海官线道路、大众北路提升改造工程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率 |
(一) | 民政路 | |
1 | 市政单位工程 | |
1.1 | 土石方工程 | 2.17% |
1.2 | 拆除工程 | 2.17% |
1.3 | 道路工程 | 2.17% |
1.4 | 道路修复工程 | 2.17% |
1.5 | 交通工程 | 2.17% |
1.6 | 桥梁工程 | 2.17% |
1.7 | 雨水工程 | 2.17% |
1.8 | 污水工程 | 2.17% |
1.9 | 照明工程 | 2.17% |
2 | 园林单位工程 | |
2.1 | 绿化种植 | 1.86% |
(二) | 旧省道至海官线道路 | |
1 | 市政单位工程 | |
1.1 | 拆除工程 | 2.17% |
1.2 | 道路修复工程 | 2.17% |
1.3 | 道路工程 | 2.17% |
1.4 | 交通工程 | 2.17% |
1.5 | 特殊路基处理 | 2.17% |
1.6 | bk0+247涵洞 | 2.17% |
1.7 | 11给水工程 | 2.17% |
1.8 | 污水工程 | 2.17% |
1.9 | 照明工程 | 2.17% |
2 | 园林单位工程 | |
2.1 | 绿化种植 | 1.86% |
(三) | 大众北路 | |
1 | 市政单位工程 | |
1.1 | 拆除工程 | 2.17% |
1.2 | 道路工程 | 2.17% |
1.3 | 交通工程 | 2.17% |
1.4 | ck0+534.081涵洞 | 2.17% |
1.5 | 11给水工程 | 2.17% |
1.6 | 污水工程 | 2.17% |
1.7 | 雨水工程 | 2.17% |
1.8 | 照明工程 | 2.17% |
(四) | 暂列金 | |
1 | 暂列金 | |
1.1 | 暂列金 |
注:1、本答疑纪要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漳州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项目的相关信息,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导致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本答疑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答疑纪要为准。
******人民政府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