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商混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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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隆德县森林派出所隔壁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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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 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有限公司商混站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固原市隆德县沙塘镇光联村,区域坐标:e106°2′53.389″,n35°36′50.075″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新建一条年产10万立方米商品混凝土搅拌生产线,占地9247平米,配备2个100吨筒仓,1个60吨筒仓,包括设备基础土建,原材料料仓建设,原材料运输系统,生产设备安装等。总投资为501万元,环保投资74万元,占总投资的14.8%,环保投资主要用于废气、废水、噪声、固废防治等。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采取围栏、设置工棚、覆盖遮蔽等措施,配备足量除尘雾炮、喷淋设施;存放的土堆、砂石、石灰等使用密目式防尘网进行覆盖;全面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控措施。 2.废水:施工期废水包括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现场的洒水抑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采用泼洒抑尘。 3.噪声:施工期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4.固体废物: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 1.废气:原料库房投卸料粉尘采取自动喷淋抑尘措施;筒仓粉尘设置3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搅拌粉尘采取1台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车辆运输粉尘采取道路硬化、洒水抑尘、车辆清洗措施。 2.废水:生活用水收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抑尘用水;原料库房喷淋系统用水、厂区洒水抑尘用水全部蒸发损耗;清洗运输车辆用水、搅拌机清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混凝土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项目无废水外排。 3.噪声: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阻隔、选用低噪声设备。 4.固体废物:泥沙、除尘器收尘灰、沉降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商品混凝土生产工序中不外排;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直接由维修厂家带走,不在厂区贮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