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洛阳市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的委托,就洛阳市青少年三大球赛事服务采取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现就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洛阳市青少年三大球赛事服务
2、项目编号:ZLX-2025-029
3、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5日
4、评审日期:2025年05月08日
二、成交情况
一标段:
******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63000.00元;
服务期:按比赛需求;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
二标段:
成交供应商名称:洛阳市篮球协会;
成交金额:171000.00元;
服务期:按比赛需求;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
三标段:
******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129225.00元;
服务期:按比赛需求;
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符合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
三、评审专家名单
郑丽霞,张 明,姚 贇(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财政局(洛财购【2019】3号文)代理费计取标准。请供应商投标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按上述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收费金额:
一标段:3000.00元;二标段:3000.00元;三标段:30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洛阳市青少年体育训练中心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体育场田径副场2号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太康东路与长夏门街创新中心13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379-******
3、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体育局机关党委
监督部门联系人:胡先生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03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