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专项服务(二次)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专项服务(二次)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约定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城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中期评估专项服务(二次)
2.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25万元。采购资金为100%国有,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25万元。
4.采购需求:为了规范县区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的正常运行,切实加强监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监管体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阜宁县5家管道燃气特许经营企业2023-2024年期间特许经营义务履历、特许经营条件、安全与应急机制、收费等情况展开中期评估;组织完成行业专家对文本及评估工作开展情况的审查。
5.合同履行期限为:合同签定后2个月内完成本项目工作。
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澄清及修改、终止(中止)招标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2日
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于上述发售期内携带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文件获取费200.00元/份,无论何种情况售后不退。
注:未领购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5月20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地点:城南大厦A座1604。
4.3开标时间:2025年5月20日09点00分整
4.4开标地点:城南大厦A座16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5%。
6.2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3.付款方式:提交中期评估报告初稿后支付合同款的40%,提交通过专家审查会且完成专家提的建议和意见整改后结清余款(以上付款均无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建设局
地址:阜宁县城南大厦A座
联系人:朱磊 联系电话:05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天鹅国际商业中心13幢8楼
联系人:邱文龙 联系电话:0515-******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