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禄丰供电局碧城供电所用房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楚雄禄丰供电局碧城供电所用房项目 | ||
资金来源: |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 ||
建设规模: | 新建框架结构业务用房1栋,地上6层,占地面积440.28㎡、建筑面积1620.88㎡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禄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7-04 18: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建设局,联系电话:****** |
备注: | 无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有限责任公司楚雄禄丰供电局 | 经办人: | 杨维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杨全仁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01001 |
标段名称: | 楚雄禄丰供电局碧城供电所用房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7-1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07-30 08:30 |
开标地点: | 禄丰市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812.20666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新建框架结构业务用房1栋,地上6层,占地面积440.28㎡、建筑面积1620.88㎡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禄丰市碧城镇334县道旁(原碧城供电所)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建筑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建筑工程专业)并在投标单位注册(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与投标单位在合同有效期内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投标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书面承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负责人在建查询结果以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为准******委员会,因该系统无法查询到项目负责人在省外是否有在建项目,故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发现有在建项目的取消其投标人中标资格。 |
业绩要求: |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56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2-1-1,业绩内容为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不做强制性考核。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若业绩为总承包工程,工程内容中须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56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2-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项目业绩(若业绩为总承包工程,工程内容中须包含房屋建筑工程或土建工程施工内容,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工程规模、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合同签订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
其他: | 1.1、为确保******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建筑工地施工管理的通知》(禄住建发〔2020〕26号)和《禄丰市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精细化管理标准》(禄办发〔2021〕20号)文件要求执行,确保工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工地扬尘管控,达到6个100%工作。(提供承诺书)1.2、为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投标人要认真执行(禄住建发〔2021〕6号)文件规定及要求,管理好所有施工现场工程的质量安全。(提供承诺书)1.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规定执行。2、针对信誉要求做如下补充内容:2.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近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情况说明)。2.2近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2.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在“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截图检索结果,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内容时投标人企业用企业名称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本条目所有查询时间均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需提供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省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并提供承诺。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提供的记录应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查询结果)。投标人应按《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工程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附不拖欠农民工******银行在本项目发布招标公告后出具)和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有效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有效的财务报表。若投标人基本开户行无法提供资信证明,请提供由开户行出具的例如存款余额证明、单位结算记录证明等可以证明企业资信的文件。2.5相关承诺书及说明格式如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无规定格式的格式自拟;以上信誉要求中的承诺及说明须提供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原件扫描件。3、投标单位对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中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以外人员均须提供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须提供拟派相关人员有效的合格证书或者相关岗位证书、身份证和投标截止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扫描件、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相关人员书面承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拟派相关人员姓名),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原件扫描件。 |
附件信息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