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2025年11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
传 真:0591-******
通讯地址:马尾区快安湖里路27号 马尾区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350015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
1 |
众人标识年产标识标牌生产项目 |
福州市马尾区罗星东路2-40号粤浦科技·福州科创中心12号楼1-4层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2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0万元,年产金属标识标牌6000个、亚克力标识标牌120000个、发光字标识200套。 |
(1)废水: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产生的水帘柜废液按危险废物处置。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青洲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废气:密闭喷漆房,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喷漆房配套的水帘柜 干式过滤处理后和印刷、塑料切割、涂胶废气一同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25米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达标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金属切割、雕刻、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工业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噪声: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合理布局,设置空压机隔声间,采取减振、隔声等综合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水帘柜废液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