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对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做出审批决定。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7月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三门峡市开发区分陕路1号
邮 编:472000
联系电话:0398-******(行政审批大厅)
序号 | 项目 | 建设 | 建设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 |
1 | ******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含锑金精矿综合利用项目项目 | 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年处理10万吨含锑金精矿综合利用项目属于含锑金精矿精选、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建成后能够通过分离含锑金精矿中的锑、硫元素,实现含锑金精矿精选,提升金精矿品位,减小金精矿中锑、硫元素对下游生产影响,减少有色金属元素在区域环******有限公司拟投资8358万元,在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院士产业园租用2座生产车间建设该项目,并委托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该项目租用院士产业园2座生产车间,新建含锑金精矿精选、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线,包括流态化浸出、洗涤系统,锑******办公室等辅助设施均位于车间内,并依托三门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供水、供电、供热等公辅设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原料上料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硫化氢废气、碱雾废气经吸收塔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锑酸钠干燥包装废气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净化处理后由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原料上料废气颗粒物、铅及其化合物、镉及其化合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二级标准,锑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满足参照的《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同时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豫环办[2024]72号)的“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企业绩效分级指标 PM排放限值不高于10mg/m3”要求;锑酸钠干燥包装废气满足参照的《锡、锑、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770-2014)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硫化氢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地面冲洗水、喷淋废水、三效蒸发系统循环冷却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地面冲洗水经车间沟槽收集后回用于生产补水;喷淋废水定期更换回用于生产补水;三效蒸发系统循环冷却水定期排水回用于生产补水;初期雨水收集沉淀后作为生产补水使用。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理;除尘器收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系统,含锑金精矿废包装袋定期外运综合利用或合规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由垃圾箱集中收集后定期外运垃圾处置单位处置。该项目各废污染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有过滤机、烘干机、风机、泵类等,采取基础减振、消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及昼夜间噪声值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5、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源头控制措施及过程防控措施,该项目通过制定跟踪监测计划,及时掌握该项目的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状况和土壤、地下水中污染物的动态变化。一旦发现污染,第一时间进行治理。 综上所述,该项目根据各类污染源排污特征采取了目前国内同行业已采用的先进成熟治理措施,可实现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经采取的措施处理后运营期环境影响可控。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于2024年10月9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并于2024年11月5日和11月7日在河南日报进行了两次项目环评公示,同时在项目区张贴公告本项目公示信息内容,公示时间满足5个工作日。至公示日期截至日,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
2 | ******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彩印塑料软包装印刷技改项目 | ******街道人民路35号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由于印刷载体主要为塑料薄膜,水性油墨在塑料薄膜上粘合力差、光泽度差、印刷成品容易掉色,部分产品的产品质量无法达到客户要求,金源印务拟投资 410 万元在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 3000 吨彩印塑料软包装印刷技改项目,根据客户需求变更原辅材料,优化升级 VOCs 收集处理设施,本项目建成后产品结构及产能不新增。 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在充分利用现有公辅设施基础上进行建设,项目所需供水、排水、供电、纯水制备等均依托现有。本项目总投资 41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 37.5 万元,占总投资的 9.1%。 | 1、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清净下水(软水制备系统排水、纯水制备系统排水)一起通过厂区化粪池排口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义马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收纳水质。 2、 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包括调墨废气、印刷废气、清洗废气、复合废气、熟化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及RTO天然气燃烧废气等。 本项目设置密闭调墨间负压集气、印刷机减风增浓+二次密闭负压集气(清洗过程位于印刷机密闭空间内,废气收集方式同印刷废气)、干式复合机二次密闭负压集气、熟化室密闭负压集气,危废暂存间密闭、负压集气,无溶剂复合机采用侧吸式集气罩,以上废气收集后非甲烷总烃进入RTO进行处理,经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设置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作为RTO应急处理措施。 DA00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能够满足《印刷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6-2020)要求,同时能够满足包装印刷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排放限值的要求(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排放的NMHC为20-30mg/m3)。 同时RTO天然气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废气能够满足《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要求。颗粒物能够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的要求。 项目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能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中工业企业边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2.0mg/m3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气经相应治理措施治理后,均可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3、 固废 本次改建工程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油墨、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包装材料(塑料袋、塑料桶)、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桶、内衬袋、废油墨抹布、废润滑油、废活性炭,生活垃圾等。本项目依托现有一般固废暂存区和12.5m2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固废在厂区内暂存,根据性质进行综合利用或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4、噪声 项目高噪声设备主要有印刷机、复合机、制袋机等机加工设备、废气处理风机及各类泵等,其声源噪声源强在82~90dB(A)之间,针对不同噪声类型,经采取相应的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加设消声器等措施后,噪声声源值均有较大程度降低,对周围外环境影响较小。 |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于2024年10月9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并于2024年11月5日和11月7日在河南日报进行了两次项目环评公示,同时在项目区张贴公告本项目公示信息内容,公示时间满足5个工作日。至公示日期截至日,未收到公众的反对意见。 |